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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企业法制建设 积极落实三年目标
类别:企业新闻   发布时间:2009-12-29    点击量:344

 

    12月29日下午,股份公司副总裁、总法律顾问朱碧新到我局进行法制工作三年目标专项督导工作。陪同前来的有股份公司副总法律顾问、法律部部长刘江南等人。朱碧新副总裁在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我局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巍、党委书记杨毅和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各部室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王巍总经理、蔡彬总会计师分别就我局为贯彻落实国资委提出的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实现中交股份法制建设工作三年总体目标及我局落实法制工作三年目标的情况向股份公司领导进行了详细的汇报,提出了我局工作上的不足及改进方案。也明确了我局下一步将按照国资委和股份公司的工作目标要求加强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完善规章制度、合同管理,尤其是对各子、分公司、项目部层面上的合同法律审核把关工作予以加强和完善。并恳请股份公司领导对我局现在正在处理中的经济纠纷案件给予支持和帮助。

    在会上,股份公司副总法律顾问、法律部部长刘江南传达了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三年目标的重要文件与精神。着重强调了我局需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

    1、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由于法律风险涉及企业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企业中的每个部门都有义务认识和防范法律风险。为了做好法律风险防范,首先要从企业内部建立健全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实现企业法律顾问岗位、职责到位,建立完整的企业法律顾问组织机构体系。其次保证企业法律顾问的专职化、专业化,通过政策导向吸引本企业职工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加强法律人才的培养。

    2、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把关率达到100%。突出企业规章、合同管理制度化、标准化、统一化建设。从制度层面明确合同管理职责、权限、流程等内容,实现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法律制度覆盖,加强对合同管理薄弱环节的控制。强化法律事务机构和法律顾问参与项目决策和运作机制,对重大项目及企业其他经营管理行为进行风险论证和合法合规性审查,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实现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把关率达到100%。

    朱碧新副总裁在总结讲话中强调,三公局要加大企业法制建设力度,积极落实国资委提出的国有重点企业法制建设三年目标,建立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不断提高企业法制工作水平,依法推进企业改革和发展,努力成为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大公司,确保中交股份要求的法制工作三年目标的全面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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